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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撤销后如何追回已支付款项?

添加时间:2025年11月26日 来源: 武汉资深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whlshtjf.com/

合同撤销后如何追回已支付款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一旦被撤销,则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这意味着基于被撤销合同而发生的给付行为应当被视为无效,受损失的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返还其因此所获得的利益。在实践中,若对方不主动履行返还义务,受损方可选择通过非诉讼途径如自行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对方返还相应款项及利息等。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合同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未成年人签订的合同能撤销吗?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未成年人签订的合同是否可以撤销取决于具体情况。如果该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即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其签订的合同需要经过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才能生效;未经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对于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而言,他们所参与的任何民事法律行为原则上都是无效的,无需特别提到“撤销”。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在合同被撤销的情况下,受损方有权要求对方返还已支付款项及相关利益。建议首先尝试与对方友好协商解决问题,若协商未果,则应及时寻求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同时提醒,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审查条款内容,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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