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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销不规范引发保险合同纠纷

发布时间:2014年9月28日 武汉资深合同纠纷律师  
  一小区居民在保险推销员的极力推荐下为女儿购买了一份人身保险,由于推销员未能解释清楚保险条款产生纠纷,居民诉至法院。案件受理过程中,虹口区法院法官释疑解惑,终使小区居民王先生与保险公司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
  推销员 急于求成
  去年3月的一天,保险公司推销员小张来到王先生居住的小区推销人身保险产品,王先生出于好奇上前询问了几句。见王先生主动了解产品,小张热情地介绍:给你的女儿买份保险既是对她的关爱又会有很好的回报,是一举两得的好事,买我们的保险肯定要比存银行合算。就这样,王先生拿出积蓄购买了保险产品。由于合同是以被保险人也就是王先生女儿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需要女儿的亲笔签名,可女儿当时并不在身边,小张就自作主张代王先生的女儿签了字。
  当事人 受了误导
  支付了第一期保费3万元后,王先生以为就大功告成了。可没成想一年过去,保险公司又通知他交第二期保费,这下王先生可急了,觉得推销员误导了自己,要求保险公司退还保费,急于拿到保费的王先生在保险公司退还了2万多元保费后就同意解除了合同。事后,王先生越想越气,觉得自己辛辛苦苦攒下的钱就这么不明不白地少了几千元,很是冤枉。于是又向保险公司提出要求退还剩余的保费并赔偿精神损失费2000元。保险公司对此没有任何回应,一气之下,王先生起诉到了法院。
  承办法官 促成调解
  仔细分析案情后,承办法官认识到,王先生收入微薄,经济条件并不宽裕,打官司实属无奈之举。为了打消王先生的种种顾虑,承办法官上门办案,解答疑惑,法官的真诚打动了王先生,他表示自己不懂法,当初为了早点拿到钱就同意解除合同,现在愿意通过调解化解矛盾。取得王先生的认同之后,法官又积极联系保险公司,指出他们在操作中的诸多不规范之处,从法、理、情的角度引导保险公司。最后,双方达成同意退还保费的调解方案,并当庭履行完毕。
  【法官点评】
  随着保险业的迅猛发展,与保险有关的纠纷也不断增多,今年虹口法院就受理了多起类似纠纷。案件反映出目前保险行业存在诸多不规范之处,老百姓的保险法律知识还比较欠缺等问题。在此提醒市民,在购买保险时要认真阅读,了解产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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