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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履行、变更原则和形式

发布时间:2016年9月28日 武汉资深合同纠纷律师  
 
  [导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因为劳动合同的订立就是为了劳动合同能被履行,对履行劳动合同不了解的朋友们可以参看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的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在变更的时候要注意什么?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和程序都有哪些?劳动合同在履行的时候突然遭遇变更,我们作为劳动者应该怎么应对?
  第二十九条【遵行原则】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三十条第一款【履行原则】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第三十一条【履行原则】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第三十五条【变更原则和形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两法区别】
  劳动法对劳动合同的履行只规定了约定履行原则;对劳动合同的变更则规定平等自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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