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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借款合同的陷阱与防范

发布时间:2017年1月15日 武汉资深合同纠纷律师  

  (1)书写借款违约责任条款时,减少填写自己的违约责任,或增加违约责任的条件和时限。防范方法是,在本项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分违约情况,列举不同情势,分别订立违约责任。辨别对方填写的明确或潜在的违约责任条件和时限,予以剔除。

  (5)只签字不盖章,或盖没有法律效力的章。防范方法是,要核实章与借款人一致、清晰。

  (二)借款保证中的陷阱与防范

  (1)保证人没有担保资格或能力;保证人草率、马虎填写;故意错误填写。防范方法是,审核保证人的担保资格和经济能力,一定要实地核实。单位不存在了,还在用章作保证人的事,屡屡发生。切记不要受骗。

  (2)不核实授权委托书。防范方法是,要核实保证人章与名称一致。若是授权代理人签字,还要核实授权委托书中授权范围、权限、时限等。

  (三)借款抵押的陷阱与防范

  (1)不确定抵押财产的处理或只写由抵押人处理。防范方法是,明确约定抵押财产的处理方式,是拍卖、变卖,还是抵偿。处理时价格如何确定。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①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归还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②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③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抵押权人不改变处分方式。防范方法是,最好约定处分方式,不明确地写用法定方式,容易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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