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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后续附随义务有什么特点?合同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怎么处理?

发布时间:2023年1月20日 武汉资深合同纠纷律师  Tags: 合同后续附随义务有什么特点,合同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怎么处理

  刘浜律师,武汉资深合同纠纷律师,现执业于湖北江浩律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法律务实经验,深厚的法律功底,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以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基础,以严格的服务制度为保障,以良好的社会关系为通道,以娴熟的职业技能为手段,竭诚为境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合同后续附随义务有什么特点?

一、合同后续附随义务有什么特点

1、附随义务的地位具有“附随性”。

合同关系中的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均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与合同约定为依据,不但明确且具有法律效力,权威性较高,是合同关系中的主要义务。然而附随义务主要存在于判例学说之中,其法律效力较低或者根本不具有法律效力,它衍生和附随于法定义务、约定义务,容易被轻慢。

2、附随义务的产生具有“不确定性”。

与合同关系中的法定义务、约定义务相比,附随义务并非自始确定,而是随着合同的运行,根据合同目的和维护合同当事人利益的需要而逐步确定的。这种不确定性具体表现在:一是什么样的合同关系会产生附随义务是不确定的。二是合同运行中何种阶段会产生附随义务亦是不确定的。这不仅与法律规定、合同约定有极大关系,也与该合同订立、履行以及履行完毕以后的具体情况息息相关。

3、附随义务的内容具有“特殊性”。

附随义务一般是依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而产生的,告知、说明、照顾、保密、保护等义务内容均是根据合同之事项和现实情况确定,因此,附随义务从属于约定义务。附随义务内容的不确定性,加重了合同当事人的注意程度,也容易导致附随义务履行的效率低下。

4、违反附随义务的具有“模糊性”。

法律和合同对于违反法定和约定义务的有着极其明确的规定和约定。然而,附随义务由于其依据缺乏权威性且内容不确定,故违反附随义务的也相当不明确,在调整现代合同关系时,平衡当事人之间、当事人与社会间的利益关系的能力极其有限。

合同后续附随义务的特点是根据其内容和性质决定的,因为内容会跟随合同改变而改变,法律效力也不够明显,就好像依附于合同正本内容而存在,是正文的附属补充,因此具有不确定性和随附性、模糊性,但附随义务内容的存在又增加了合同的完整性,让签约双方更重视,因此,又有其特殊存在的意义。

合同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怎么处理?

一般情况下,在订立合同的基本条款时,也应该制定相关的违约条款。但事实上,双方当事人在订立之初都是只往好的方面想,本着对彼此的信任,忽视了违约条款的重要性。在本文中为你介绍合同违约没有约定怎么处理

一、合同违约没有约定怎么处理

合同未约定违约金,也可以主张违约金。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

第一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及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之规定,损失赔偿不是必然要约定的,如合同中未约定损失赔偿,但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仍应当赔偿。对于金钱给付义务中,因迟延支付,最直接也最易被预见的应当就是利息损失,即该笔款项被占用后,债权人无法进行存款获取利息收入等增值行为,或债权人因急用该笔资金未得而不得不向第三人借款而必须支付利息。

二、逾期付款的利息损失的计算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规定:对于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标准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中国人民银行调整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时,人民法院可以相应调整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逾期贷款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

因此,利息损失计算的标准至少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

因此,违约和合同债务的关系可以归结为:债务是发生的前提,是债务不履行的结果。

虽然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最直接的就是没有约定违约金,但是当事人是可以主张违约金的。另外,一方当事人出现违约行为时,超出应当补救范围内的其他直接损失,则被视为是因违约行为而造成的,当事人也可以请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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