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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主体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6年8月17日 武汉资深合同纠纷律师  
 
  合同主体注意事项
  导读: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即合同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自然人可以作为合同主体是新合同法增加的内容。
  业务人员在与客户签订合同时,首要的事情就是认真审查对方的主体身份。
  即审查对方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应素要和审查的资料包话: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法人资格证书:
  @法人授权委托书、合同书经办人员的身份证明以及担保书等。
  具体审查办法和识别技巧参见本网站相关内容,并避免以下两种情况出现:
  @仅凭对方提供的银行账户,合同专用章等不全面、不规范的证明文件便签订合同。
  @凭老关系,熟面孔或熟人的介绍等便草率地签订合同。
  凡是伪造、仿冒他人名义或虚构假主体的行为都属欺诈行为。主要有:
  ()伪造假证明文件,如假介绍信,用来证明自已的身份,仿冒他人签订合同;
  ()以假单位的名义对外订立合同;
  ()盗用其他单位名义对外订立合同。
  为进一步搞清楚在实际经济生活中容易出现问题,下面讨论几个似是面非的问题,在实际业务中要特别注意。
  问:分公司签订的合同有效吗? 答:不管有无营业执照均有效。
  问:用部门章签订的合同有效吗?答:法律实践表明:多数情况下有效。
  问:临时机构签订的合同出现问题,告谁? 答:承办单位。
  问:合同主体应该签字还是盖章? 答:国外以签字为准,中国法定代表人签字和盖章均有效。合同主体名称、合同章要一致。一定到对方公司去盖章,加盖经常使用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搞不清楚的情况下就多盖章,比如:增加上级单位的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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