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热线:
律师文集
文章详细

合同的归责原则具体有几种 进口合同注意事项主要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21日 武汉资深合同纠纷律师  Tags: 合同的归责原则具体有几种,进口合同注意事项主要是什么

 刘浜律师,武汉资深合同纠纷律师,现执业于湖北江浩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合同的归责原则具体有几种

一、合同的归责原则具体有几种


合同违约的归责原则的严格原则。其中,严格原则在合同法中的适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合同的严格。我国《合同法》第107条的规定表明,无论违约人对违约行为的发生是否有过错,都并非违约人承担的构成要件,都不能免除违约人承担。同时,我国《合同法》第109—111条还规定无论是不履行金钱债务还是非金钱债务抑或是质量,违约人都承担严格,不得以自己无过失作为免责条件的抗辩。


第二,不可抗力的严格。我国《合同法》第117条后款规定,对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的不可抗力不能免除。说明不可抗力并非当然免责条件。由于不可抗力是与合同制度紧密相关,所以其决定往往具有严格条件。另外,合同法第118条更明确规定遭遇不可抗力一方当事人的义务,这也体现了严格原则的精神。


第三,对第三人的严格。由于第三人的原因致使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对合同当事人来说其主观并无过错,无论采取过错抑或过错推定,债务人应对第三人的原因致使合同不履行承担,都不能得出令人满意的解释。而采取严格原则,则不论违约行为是何种原因造成的,只要不属于法定的免责事由,都应承担。所以合同法第121条的规定,正是严格的具体体现。


二、合同法违约的种类有哪些


的全部内容有哪些


2020年最新《劳动合同法》增改条文


合同法解释具体法律有哪些




进口合同注意事项主要是什么

在签订进口合同的时候,由于涉及到国际外贸上的交易,所以自然要求大家再签订合同的时候,对于进口合同当中的条款和其他事项都必须要提前做好应对准备,因为万一进口合同引发纠纷的话,在解决的过程当中遇到的困难会相对来说比较多一点。下面为大家介绍的就是进口合同注意事项主要是什么


进口合同注意事项主要是什么


一、争取合同文本的起草


当买卖双方就交易的条款经过频繁的磋商与函电、电邮往来,达成一致意见后就进入合同签约阶段,于是有了合同由谁起草的问题。一般来说,合同文本由谁起草,谁就容易掌握主动。因为口头洽商的内容要形成文字有一个过程’有时仅仅是一字之差’意思则有很大区别。合同起草的一方在合同拟写过程中可以根据双方协商的内容认真考虑写入合同中的每一条款,斟酌选用对自己有利的措辞,安排条而对方即使认真审议了款的顺序或解释有关条款。


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但由于文化上的差异对词意的理解也会不同很难避免不出漏洞。所以我方应重视合同文本的起草,尽量争取起草合同文本’如果做不到这一点,也要与对方共同起草合同文本。


起草合同的文本,需要做许多工作这可以同谈判的准备工作结合起来。例如在拟定谈判计划时,所确定的谈判要点实际上就是合同的主要条款。起草合同文本,不仅要提出双方协商的合同条款,以及双方应承担的、义务,而且我方还要对所提出的条款进行全面细致地讨论和研究’明确哪些条款不让步到什么程度。能让步’哪些条款可作适当让步、这样’当双方就合同的草稿进行实质性谈判时’我们就掌握了主动权。


二、审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资格


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因此要求签订合同的双方都必须具备签约资格。否则即使签订了合同,也是无效的合同。在签约时要调查对方的资信情况,应该要求当事人相互提供有关法律文件,证明其合法资格。一般来讲董事长或总经理是重要的谈判的签约人。有时虽具体业务谈判实际签约审查签的不是上述人员但也要检查签约人的资格,约人是否有法人开具的正式书面授权证明,如授权书、委托书等,以保证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审查对方当事人的签约资格,一定要严肃认真,切不能草率从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外贸易迅速扩大。但是,在与外商、港商谈判时,由于盲目轻信对对外经贸实务。


有些单位急于引进、输出,仅凭熟人介绍不进行任何信资调查就签订数额巨大的合同&结果给企业和国家造成重大损失。所以进行资信调查了解对方的公司信誉及其行为能力和能力是十分重要的。在进出口业务中尤其要注意&不要轻易相信对方的名片。名片不能代替证书&有的人名片官衔很大,实际上是空的。另外与外国公司打交道&不要只看母公司的信誉和资产情况&实际上母公司对子公司是不负连带的。


三、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意必须真实、合法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根据我《合同法》凡属下列情况之一所缔结国规定的合同,将是无效的:


第一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第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第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利益;


第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果当事人意思表示的内容有上述情形有之一或有错“合意”即为不真实的合意&对此各国都在法误&这种


律上有不同的处理办法。有关合同内容必须合法,我“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四、合同条款应具体详细、明确规定双方的义务和


实际业务中,我们一些当事人对合同的标的价格、数量、运输、支付、保险等条款订的比较清晰,而对其它一些合同条款订的笼统、文字含糊不清、模棱两可,在执行过程中往往争议纷纷。


合同在签订的时候,包括对合同文本的起草,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签订合同人的签约资格,在合同当中必须明确标注清楚双方的和义务,以及产生纠纷以后的解决方法,这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点。








首页 | 专长领域| 律师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人才招聘|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武汉资深合同纠纷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006134148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