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热线:
律师文集
文章详细

合同履行地点不明怎么办?以合同履行义务作为合同生效条件是否可以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3日 武汉资深合同纠纷律师  

  刘浜,武汉资深合同纠纷律师,现执业于湖北江浩律师事务所,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秉承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始终把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

合同履行地点不明怎么办?

在司法实践中,常常因为当事人疏忽大意或者实际形势发生了改变而导致合同履行地点不明确的情形,那么,我国法律对此种情形是如何解决的呢现在,我们一起来了解下我国法律对它的规定。

合同履行地点不明怎么办

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交易双方对于合同履行地点不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62条第一款的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延伸补充:

合同其他内容约定不明时怎么办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按照交付时的价格计价。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或者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价格下降时,按照原价格执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以上就是我们关于合同履行地点不明怎么办所做的法律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另外,我国合同法第62条还规定了合同其他内容不明时怎么办的具体解决方法,具体内容详见上文。同时,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如果当事人就合同约定不明的条款有达成合意的,遵照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疑虑,请您及时咨询,我们将尽快为您答疑解惑。

合同履行地点的确定规则有哪些

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应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约定不明合同怎么履行

以合同履行义务作为合同生效条件是否可以

在现实生活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了使得双方能够有效的履行合同,一般都会以合同履行义务作为合同生效条件,这样的约定在老百姓眼中看来是具有履行意义的,那么,以合同履行义务作为合同生效条件是否可行今天带大家来学习。

一、合同生效条件

合同的生效条件有以下三个方面: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二、以合同履行义务作为合同生效条件是否可行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但根据第二款规定,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的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本案中,买方在合同签订后,迟迟不付款,造成合同无法生效,可以视为合同已生效。那么。以合同履行义务作为合同生效条件是完全可以的。

三、《合同法》关于合同生效条件的相关规定规定

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第四十六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第四十七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四十八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四十九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第五十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第五十一条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从《合同法》中规定的合同效力可以附约定条件来看,以合同履行义务作为合同生效条件是完全可行的。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仅仅只看重合同的生效条件,同时也要看清楚合同的相关条款内容,确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得到保障。



首页 | 专长领域| 律师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人才招聘|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武汉资深合同纠纷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006134148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