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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必然无效吗 担保合同具有哪些特征

发布时间:2023年1月20日 武汉资深合同纠纷律师  Tags: 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必然无效吗,担保合同具有哪些特征

  刘浜律师,武汉资深合同纠纷律师,现执业于湖北江浩律师事务所,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能够准确把握案件法律关系的重点;为人和善,能与当事人进行良好的沟通。具有丰富的法律操作实践经历,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秉着“做点实事,帮人排忧解难”、“不求高风亮节,但求问心无愧”的执业理念,专注为客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必然无效吗

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必然无效吗

根据《物权法》、《担保法》、《担保法司法解释》规定,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必然无效。我国目前还没有在国内经营业务中认可独立担保,故独立担保不能独立与主合同之外而按有效处理。只要债权人无过错的,或者担保人有过错的,或者主合同不是必然无效或者严重违法而无效的,一般不能轻易免除担保人的担保。如银行出具独立保函,相当于连带担保,属于明知金融机构不应对外提供担保而作担保的,具有明显的过错,在实体处理上,一般会判定银行对担保金额的债务承担连带赔偿。

相关法律法规

1、《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

2、《担保法》第五条

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劳动者因欺诈导致合同无效是否应赔偿给用人单位,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

3、《担保法解释》第八条

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大律师网提醒您,如果债权人确有过错的,则可以适当减免,即按《担保法司法解释》确定的原则处理。

担保合同具有哪些特征

1.担保合同的从属性

担保合同是为担保债权的受偿而由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另为提供的担保而形成的合同,它从属于担保债权基于产生的主合同,比如在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合同中,借款合同是主合同,保证合同是从合同。

2.担保合同的补充性

这是指债权人所享有的担保权对于债权实现仅有补充的意义。债权人行使担保权的前提是债权人不履行或不能履行,且债务已届清偿期,尤其在一般保证的保证合同中,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

3.保证合同的相对独立性

《担保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从本条内容看,担保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担保合同的独立性,即担保合同具有相对独立性,这种独立性表现在担保合同虽然基于主合同产生但独立于主合同,担保人的并不取决于主合同是否履约或违约,只要债权人提出付款要求,担保人就必须无条件履行代偿义务。可见,《担保法》此条规定是承认保证合同的独立地位的,但这种做法仅适用于国际贸易、国际中小企业融资经济活动广泛采用,而不能适用于国内经济活动,否则将加重担保人的,不利于国内担保法律制度的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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